摘录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旧约·阿摩司书》5:24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老子》第 29 章
在整个西方宪政史中始终不变的一个观念是:人类的个体具有最高的价值,他 应当免受其统治者的干预,无论这一统治者为君王、政党还是大多数公众。 ——弗里德里希《超验正义》
从道不从君。 ——荀子《臣道》
后记
这是几年来,我在学术上持自由主义和宪政主义立场的一些研究。权利优先于 善,自由高于民主,是自由主义进路的一个起点。但宪政主义超验之维的凸现,使 得在受到法治主义道路约束的前提下,一种对于道德价值和一个自由的人类共同体 的盼望与保守重新被呼唤出来。这既与一种自然主义的自由主义观有差异,更与一 些人在非自由主义与非法治主义路径下对于政治德性的大言澹澹迥异。坚持人类有 限的生存经验中所沉淀的普世的价值约束和制度约束,是我一切学术思考与现实关 怀的一个发生点。
我还深刻的记得,1996 年初读刘军宁先生在《公共论丛》第 2 辑上的《共和·民 主·宪政》一文,内心的欣喜若狂。对国内学界的恢复元气的感慨万千,对终于在 当下发现与我的肉身世界有关联的汉语学术言说的一种盼望,开始从大学生涯的虚 无感中挣脱出来。使这一阅读体验在我个人的思想史上留下篇章。2001 年,我因互 联网上的言论得以与先生相识,蒙其抬爱合作“宪政论衡”网站,进入九鼎公共事 务研究所。数年来学术思想上屡得其教训,促使我的宪政之道从法学立场扩展至政 治学和政治哲学的立场。这倒在其次。值此时代学人何为,于此大节上反而受益最 多,毋忘在莒。
此书上编的内容,在我 2003 年写作的《宪政主义》一书基础上修订而成。这是 与范亚峰和秋风等人筹划的“公民宪政读本”系列的一册,重在观念的梳理。后未 能顺利出版。下编收录了我近年来几篇论文,涉及赋税问题、中央与地方关系、乡 村选举、清末立宪、大学自治等制度变迁的几个侧面。上编的核心概念是“在先约 束”,下编一以贯之的立场是“地方主义”或“小共同体本位”。全书由超验而经验, 自观念而技术,从天上到地下,大致呈现出我在宪政探讨上的整体思路。只是近来 的两个路向,一是在观念上对基督教传统和《圣经》中的政治哲学的关注,由此引 出政治神学的进路。二是普通法和英国经验主义的道路,对宪政技术的影响。没能单独成篇,只好留待他日。不过秋风兄的《立宪的技艺》一书已对后者作了精彩的 阐发,也使我自愧不如,甘心留阙。
向下列在思想上相互撞击、令吾道不至于孤单的师友表示感激:中国社科院的 徐友渔先生、范亚峰兄和高全喜兄,北京大学的贺卫方先生,清华大学的秦晖先生, 人民大学的刘海波兄和新闻周刊的秋风兄,中国政法大学的萧瀚兄、滕彪兄,及祖 桦兄、陈永苗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杨支柱兄、四川大学法学院的周伟老师和谢 维雁兄,及惶恐中未曾提及的更多的朋友。感谢他们于我思想上的助益和道义上的负担。
谢谢自费阅读此书的每位读者,和绝大部分公款阅读者。谢谢我曾有过的每一位宝贵的读者,对他们的视力下降表示歉意。谢谢山东人民出版社的李怀德先生, 感谢他的耐心和仔细的催促。以及因可以理解的原因,要特别向刘霞夫妇表示感激和敬意。
《旧约·箴言》第 31 章中说,“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它的价值远胜于珍珠”。 最后我将一生的感激完整的献给我的妻子,好妻子不是我努力赢得的,乃是出自白 白的恩典。从十八岁开始,没有我的妻子恒久忍耐并永不止息的爱;没有她因着这 种爱与我分担彼此的命运,我这辈子连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除了错别字。
王怡
2006 年初于成都大学。 2011 年 10 月完成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