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人与大地(书16-18章)

王怡

读这几章经文,我不可避免地,会想到“打土豪,分田地”。迦南地分给各支派的过程,与一个新政权的“打土豪、分田地”,有何本质区别呢?在一种流行的理论里,土地制度,一直都是中国历史变迁的关键因素。人与地的关系,似乎是一切传统社会的基础。

因此,改变土地制度,也一直是这种或那种革命所宣传的焦点。在某种流行理论里,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就是土地兼并问题。每当这种土地兼并达到一个阀值时,“均田地”的呼声,就会成为改朝换代的旗帜。

也就是说,人与大地的关系,不断地带来中国历史上的周期性洗牌。简单来说,土地要不是私有,要不是国有。要不是分散的,要不是集中的。

在太平天国时代,曾有一个《天朝田亩制度》,是中国传统的“均田地”的追求,与某种受到基督教尤其是旧约的以色列制度的影响,糅合在一起。似乎想一劳永逸的解决人与地的关系的周期性洗牌。但事实上,这个文件只是写在纸上,根本没有实施过。

但在某种流行理论中,这部《天朝田亩制度》受到极大的推崇,成为了1949年“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诉求的一部分。然而,将一切土地收归公有,是解决人与大地关系的,一劳永逸的方案吗?

约书亚记让我们看到的是,不是土地私有,也不是土地国有,而是土地神有,才是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有三种人与地的关系。一种指向我们的肚腹,土地是最有价值的不动产,是生存的依靠。如果这样去读约书亚记,那么“分田地”不过是一个经济事件,是对战利品的分配。

然而你还记得,在攻打迦南的过程中,耶和华特别强调、特别在乎祂对一切“战利品”的主权。如果说,“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是革命队伍的纪律;那么,以色列军队最重要的纪律,就是“不拿耶和华一针一线”。

“地是耶和华的,所以地不可永卖”,是整个各支派土地制度背后的神学。分地当然关乎各支派的生存资源,但人与肚腹的关系,显然并不是分地的重点。

第二种人与地的关系,超越肚腹与生存,指向文化与情感。落叶归根、埋骨乡梓,是中国人的深厚传统,土地就是命,不单指向肚腹,也指向安身立命的身份认同。

艾青有一句著名的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土地一旦分给各支派后,各支派对各自的故乡也会逐渐生出这样的情感来。如一位神学家的另一句富有诗意的话,“有故事的土地,是我们的居所”。

但这仍然不是迦南地分给各支派的焦点。在耶和华的救赎计划中,其他各民族的人与地关系,都只有这两种。唯独以色列的人与地关系指向第三种,就是土地与应许的关系。

土地,是耶和华起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土地,不但关乎眼下的生存,而且关乎将来以色列在上帝的国中有份。换言之,以色列的土地制度,是宗教性的。分地主要不是一个经济事件,而是一件宗教事务。

分地,意味着每个支派,都与亚伯拉罕的应许有份。现在的迦南地,对应的是将来的新天新地。今生在迦南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意味着来生在天国有自己的份。这就是地不能永卖的意思,也是你的弟兄因为穷乏而卖了地,禧年要归还他的原因。甚至是为什么,弟兄死了没有儿女,近亲要娶寡妇为他立后,好使任何一家一族,都不失去在耶和华的应许中的份。

换言之,耶和华使各支各家,都在应许地有份,又限制了他们之间的土地买卖制度,显明以色列与土地的关系,首先指向他们与上帝的应许的关系。你既不能仅仅把土地当作生产资料,也不能把土地当作偶像供起来,而要把土地当作神圣的应许之约的凭据。

这样,就能更好的理解五旬节所发生的事是何等的惊人。那些受洗的犹太基督徒,竟然“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徒2:45)。这不单是表明他们的慷慨和友爱,而是表明,成为一个真“以色列人”,不再需要土地的证明了。

因为,“受圣灵的洗”,已经替代了名字写在迦南的土地册上,成为了在基督里,因信而承受亚伯拉罕的应许的证据。换言之,在福音中,圣灵已经替代了土地,成为基督徒“承受产业的凭据”。

现在,我们可以说,凡是相信基督的人,都在将来的新世界中拥有土地(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因为基督才是那位真正的约书亚,祂的十字架,将引领我们进入真正的迦南地。每间教会,每个门徒,都在其中有自己的份。而现在呢,这一切的凭据,就是我们心中的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才是真正的不动产。

主啊,求主帮助今天的中国教会,让我们可以失去会堂,可以被驱赶,也可以卖了田地、家业,让我们可以像利未人一样,在弟兄中没有眼睛看得见的产业。然而主啊,请保护我们,使我们绝不可以失去那圣灵所赐的、信心的不动产。也绝不可丢弃跟随那位真正的约书亚的、勇敢的心。

推荐延伸读物:

布鲁格曼《土地神学:从圣经信仰看土地的赏赐、应许和挑战》,台湾校园2016年。

王怡牧师

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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