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Pilgrims,谢谢你问到摇滚与信仰的话题,换言之基督教与审美有什么相干?我以前也喜欢摇滚,不过不偏爱重金属,特别喜欢早期民谣风格转换时代的,列侬和迪伦,现在也常听他们的音乐。摇滚是撒旦的音乐吗,或基督徒是否可以听摇滚。第一,我不会泛邪灵化地去理解一种音乐形式(新纪元音乐除外,因为它可能直接寻求、指向和依赖属灵的力量),罪人的一切艺术自然充满罪人的性情。其中忧伤绝望的,身陷囹圄而一咏三叹或呼天抢地的;其中仰天长啸或回首无语的,上下求索或求而不得的;都可能打动我们,叫我们看见自己某一部分的生命光景。叫人四顾茫然,或者升起寻求仰望的渴望,也可能熄灭黯淡的心中盼望。还记得高三的一个中午,我第一次听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躺在床上哭得一塌糊涂。然后抹把泪,匆匆上学。我想你一定有过类似的体验。最近看到一位诗人弟兄也困惑于信仰与诗歌的话题,也问到我为什么不再写诗了。人类的诗歌史有两个极致,一个是哀歌,几乎最好的诗人写得最好的诗,都是哀歌。里尔克和海子是两个典范,那是一个寻找天上家园的罪人能够写到最好的诗。另一个是赞美诗,在我看来,圣经中的《诗篇》和《雅歌》是神人合作的永不可逾越的人类诗歌的极点。而弥尔顿的《失乐园》和《复乐园》则是圣经以后人间诗歌所能达到的最高的次点。
第二,所以我想这不是应不应该听的问题,那样也许会陷在律法主义的罗网中。保罗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真正要问的是,你觉得美吗?当你的生命被圣灵更新之后,你从一个自我中心的世界,来到了一个天父的世界;从一个亚当沉沦的国度,迁到了基督恩典的国度。以前觉得美的,你仍然觉得一样美吗,以前觉得不怎么美的,开始经历美了吗?
一切审美体验都是生命体验。基督信仰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观,因着我们的生命被更新,我们的审美观也一定会被更新,有些和以前一样,有些不同,有些可能被彻底倾覆。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奇妙的历程。这两年来,我最爱的音乐不可能不是古典圣乐。我逐渐体验到巴赫的音乐,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的艺术高峰。我在这样的音乐中获得的喜悦、盼望与审美体验,本质上也是属灵的体验。信仰改变我们的,也许首先是从心灵到外在行为的一些变化,随后是人生观的更新,就如《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一问所说的,“一生荣耀神,并以他为乐”。然后是整个价值观与世界观的更新,活在一个“万有都本于他、依靠他、归于他”的宇宙世界。我个人以为审美观的更新,可能比人生观还更难、也更靠后一点。生命仿佛刹了车,但内在观念及审美体验,总要再往前冲一段。这也不是一个律法主义的排列或马斯洛式的层次论,而是一个经历神的恩典的,真实而鲜活的生命过程。如果你像当年的英王乔治二世那样,在听到亨德尔《弥赛亚》中的《哈里路亚》时,不能不叫这位人间君王从他的座位上起来,站着听完了这首大合唱。你一旦经历过,回头再听摇滚,就发现以往那些审美体验就如凹凸不平的山丘,好,但不够好;美,但不够美。
其实艺术到了极致,也不过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的一声叹息。恩典使我们经历神,这种经历归根到底,是我们的生命与那位生命的本源之间的交通。感谢上帝向我们开放他自己,因为这是一切审美经历的本质。否则,审美不过是另一种自我中心的偶像崇拜,一个难以自拔的阿喀琉斯的倒影,或昆德拉说的,人在海滩上流出的第二滴泪,第一滴泪为自然的美而感动,第二滴泪为自己的感动而感动。而当今世代的艺术,包括摇滚乐,差不多都在第二滴泪之后。
下面两段来自我未出版的新作中的片段,刚好一段关于位格与审美,一段关于摇滚与信仰,算是继续对您这一议题的答复。
二、
为什么神启示他自己一定是“三位一体”的。同一位神,却有三个位格(Person)。这个词的拉丁文原义是“面具”。英国作家C·S·路易斯讲过一个童话故事,有人得到一个漂亮的面具,天天戴在脸上。后来当他取下时,发现自己的脸已长成了面具的样子。有一部好莱坞电影也叫《面具》,有人得到一个面具,每当他戴上,就变作一个拥有奇异能力的人,活在另一种奔放的生命中。这是关于“面具”与生命、或位格与文化的一个浪漫譬喻。也是《蒙娜丽莎的微笑》为什么那么迷人的理由。
“位格”是指这样一种存在,他有情感、有理性、有意志,能够反思、追求、决定和承担,并将他的内涵向着其他位格者开放。多少年来,我每当看见橱窗里一架木头模特的脸,就砰然心动。当木头被雕刻成人的样子,就像达芬奇的画,似乎有一种“位格的内涵”被放入那面具之中了。每当我与木头模特的眼睛迎面相对,很奇怪我的感动都超过了我看见猫狗的时候。尽管它不是一个“人”,但它脸上却有人的“形象和样式”。哪怕它作为一件雕刻作品也说不上多少艺术性。但它依然向我传递了另一个位格者(创作者或真实的模特)的内涵。这不就是创造的意义吗,在审美中叫人怦然心动的,不能是别的,只能是在爱中敞开的生命。
一个单一位格的无限者,也可能流溢出公义和圣洁。却一定不会有“约”,也不会有“爱”由衷生发出来。唯有当一位无限者的内部,有超过一个以上、不相混淆的、有智慧、有情感的位格;“爱”才可能产生。也唯有当这超过一个以上的位格在同一生命中成为一体,分享同一圣洁、公义、智慧和良善的属性时;“爱”才可能完全。因为“爱”不是一个柏拉图式的概念,也不是一种单向度发出来的能力。爱是生命之间的关系,爱是至少两个以上位格的交通。造物主不是暗恋他的作品,是将他自身的爱,布满他的受造界。在《创世记》中,“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一切人间的爱与温暖,包括今天在公车上我看见一位老妇朝气犹在的容颜,下车后在一位乞讨者伸出的搪瓷碗里放入二两牛肉面的钱。人类一切的动作、存留,都在亘古之先的这个“我们”里面被包含了。
爱,也首先不是无限者与有限者的关系。当《约翰一书》说“神就是爱”,不理解“三位一体”,就不能理解这句话,也不能理解圣经中的创世记和那个一元论的宇宙观。因为爱在创世之先就必须存在。没有爱,世界也可能被创造吗,譬如以《骇客帝国》的方式,或以“天地不仁”的方式?我只知道,若没有以无限者为本源的“圣爱”,这世界就绝不可能以一种“立约”的方式被创造,以一种“信实”的和精确的方式、以一种牺牲与委身的方式被创造。唯有“三一上帝”(Triune God)最初的团契,使爱成为创世的源泉,成为衡量与成全公义的标尺。也叫一切人的创作不是对创世的模仿,而是对圣爱的回应。不是论断善恶,而是“述而不作”。
一个物质世界和一个精神世界,也因此成为同一个世界。“三一上帝”在永恒中彼此相交,并向我们敞开,在历史中透过基督的道成肉身,邀请我们进入他的同在。这就是爱,这就是永生。唯有无限者的主动俯就,才跨越了无限与有限、圣洁与污秽的差序。将他不可变的爱与信实,传递到“比万物都诡诈”的人这里来。所以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必须就是创世的那一位。如果基督是一个人,这种跨越和传递就是虚假的。对我来说,这个世界当真就是无缘无故的。
而诗句只能颠覆诗句,不能颠覆价值。音乐也是如此。在基督徒看来,艺术源自造物主的普遍恩典。真正的审美——如果不落入偶像崇拜的话,一定是位格者之间的生命相交。那一位有位格的上帝,在一切地上的活物中,仅仅赋予了人以位格,上帝的“形象和样式”就充满在这位格里面。一个人就算怎样爱他的狗,人狗之间也不能有生命的交通。因为动物没有位格。人的生命只有两个爱的方向,也是两个艺术的方向。一是人与上帝,一是人与人。基督说上帝的一切诫命,都包含在“爱神”和“爱人”这两个原则里。反过来说,圣经所说的“爱”的外延,就是对神的爱和对人的爱。这世上没有第三种爱,因此也没有第三种美。
上帝不让我们“爱”任何非位格性的存在。“国家”没有位格,所以上帝不要我们是“爱国主义者”。狗没有位格,金钱没有位格,所以上帝不要我们成为拜物主义者。山川湖海都没有位格,所以上帝不要我们成为自然主义者。对着一块木头说我爱你,那不是“爱”,那是偶像崇拜。偶像崇拜就是我们自以为的“第三种爱”。
许多哲学家如洛克和边沁,曾列举过人类的十几种主要情感,其中都没有“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因为在欧洲,这种非位格性的情感,原本就是“上帝之死”和“国家崇拜”的产物。当我说,我爱这片土地,我委身于我出生的中国。我爱的到底是谁呢。乃是与我一样黑头发、黄皮肤的人所组成的族群,以及这个族群在彼此位格交往中所形成的那个空间,包括社会、文化、艺术、市场,也包括法律、政治和历史。如果从神学上去理解民主政体的正当性,我首先也看它是一个“位格”的议题。所谓“民意”,就是位格相交的重叠。审美也和政治一样,当它不悖逆超验启示时,就作为人的位格相交的一部分,而被包含在 “爱人”的里面。
位格的真实性,带来位格者的独特性,就是一个绝对无法被他人所取代的“临在”。当我们欣赏一幅肖像,或贝多芬的音乐。艺术家虽不在现场,但他们透过其作品“临在”。就如使徒保罗,虽未亲笔逐字写下书信,但他总在信的末尾加上亲笔问安,来延展他本人位格的临在。我们透过这“不在场的临在”,而能与另一个生命之间有灵魂的相交,这就是审美。这样审美也只有两种,一是与另一个人的位格相交,二是欣赏一切非位格的存在时,借着造物主的作品而与他相交。
然而,若将抽象的“国家”或国家主义当作爱与忠诚的对象,就不是爱国,而是偶像崇拜。若是拿着皇帝的尚方宝剑出来,说“如朕亲临”,就不是位格的延展,而是偶像崇拜。若是爱动物爱到禁止穷人吃肉的地步,也不是治理这地,也是偶像崇拜。若是梵高的一幅画可以卖到上亿美元,就差不多与梵高的位格无关,也不是审美,而是恋物了。
三、
20世纪60年代,旧世界破烂不堪,新世界成了烂尾楼。中西方的年轻人都曾以不同方式参与对整个社会的叛乱。叛逆不是对某一种文化的叛逆,是对文化本身的叛逆。尽管你顶到天,仍然只是一个文化偶像。但这些战后一代的翘楚,他们却盼望在人类文化的上空踽踽行走,成为一种界于人与神之间的受造物。文化的偶像,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伪装的天使崇拜。甚至像刘德华一样,模仿着天使的也不嫁也不娶。偶像崇拜是一种隐秘的盼望,信仰的原则是,“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而偶像的原则是,“不拜你所看见的受造物,就不能拜没有看见的神”。
我爱鲍勃·迪伦的一个缘故,是当他摆脱了一个社会化的偶像陷阱,与他的歌迷成为仇敌之后。经过一场车祸,那个超文化的偶像陷阱也渐渐在他生命中走向了尽头。1979年,迪伦回归基督教信仰,称自己是一个“重生的基督徒”。他再次抛弃了所剩无几的跟随者,从边缘一直走向边缘。这一年他出版了专辑《慢火车开来》,描述自己的信主历程。有人说,“这张专辑之前的他,是被世界青年所敬仰的诗人和英雄,此后就是一个被世界遗忘的糟老头了”。之后他发行了另一张专辑《拯救》,和前张一样充满圣经的话语。迪伦的信仰彻底倾覆了一个在摇滚中颤栗的世界。面对惨淡的发行量,评论家讥讽说,“撒旦会照顾他的票房的”。另一位歌手告诫他,“当你发现唱片卖不动的时候,就会成为一个无神论者”。
迪伦似乎看见了他后半生的荒凉,他以一首《我相信你》,作为对这个不信的世界的回应:
如果我的爱是真的,他们问我感受如何
如果我的爱是真的,他们问我从何而有
但是他们看着我一直皱着眉头
他们打算把我赶出这个城市
他们不愿看见我在附近出没
因为我的神,我相信你
摇滚乐,看上去是离信仰最远的一种人间渴求,摇滚歌手也像是一些带着墨镜的假天使。甚至足以成为无数歌迷们心中冒名的“上帝”。但是奇妙的,人类短暂的摇滚史上,回归基督信仰的叛逆青年也不只有迪伦一个。当初“猫王”埃尔维斯也和他一样,一度成了半个福音歌手。猫王的妻子回忆说,埃尔维斯心里一直有传道的呼召。“他走上摇滚的舞台,是为了逃避内心的呼唤。因为违背了那个呼唤,他的灵魂一生都痛苦不堪”。当迪伦在80年代光华老去之后,摇滚史上最伟大的U2乐队,无论在信仰还是在与人权运动的呼应上,似乎都成了迪伦的接班人。1987年,他们为波兰团结工会创作的专辑《约书亚树》,以基督信仰看待当时的社会冲突,成为摇滚史上足以排进前十位的经典之一。2000年,他们的新作《美丽的一天》,描述了基督再来这个世界的景象,这首充满信、望、爱的歌曲,为年过四旬的小子们再次赢得了格莱美奖:
你在路上但你抓不住一个目的
你在她的幻想中陷入泥潭和迷局
你爱这个城市即使她不是真的
你是曾经的一切但一切都在你之上
这是美丽的日子,天空坠落
但你觉得这是一个美丽的日子
这是美丽的日子
千万别让它离开我们
和迪伦一样,U2的主唱Bono也堪称一位先知式的诗人。或许多少受他们的影响,汉语摇滚世界里的郑钧和陶喆,也成了流行文化里颇显“异类”的基督徒歌手。当嬉皮士文化与政治风潮过去后,迪伦出版了他的歌词集。人们再次发现了他的诗歌天才,说他是那个时代最杰出的诗人。金斯堡年复一年的唠叨,说诺贝尔文学奖不应歧视一个最伟大的歌手。2006年,迪伦又出版了他回忆录的第一卷《像一块滚石》。这个人知道自己的天才和舞台在哪里。他挑旺了一个时代,然后独自回家。当他渴望歌唱信仰时,他遭到了多数呐喊者的唾弃。和Bono一样,迪伦也没有参加任何一间教会,他们以上帝赐给他们的嗓子,在教会以外向着世界喊话。有时亢奋,有时颓废。仿佛另外一种“文化基督徒”。是啊,基督是完美的,可没有一间教会是完美的;就算有,一位牧师说,你去了就没有了。
上帝给了一些人很特别的麦克风,无论是艺人还是知识分子。独自上路,是我们盼望的开始。但没有一个人可以独自回家。迪伦是一个关注灵魂的诗人和歌手,但一个人的灵魂不能离开地上其他的灵魂,独自在上帝面前赢得一个席位。因为基督若是救赎的盼望,一切他所爱的人都在他里面。被救赎的人就脱不了彼此的干系。人若不委身于彼此的关系,也不可能委身于与救赎主的关系。这也是位格与审美的一个联系。基督说,“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如果面对的是单一位格的上帝,我们或许可以独自面对他,甚至从此不向其他人看上哪怕一眼。然而三位一体的上帝,所带来的人与神关系的恢复,一定是一个爱的团契。每个人可以独自面向上帝,恰恰是因为他在这一团契当中。就像一根电话线,可以同时处理几万对各自独立的信息。但没有一句对话可以离开这根线而被传递。一种不“与圣徒同国”的信仰,就不再是信仰,而仍然是偶像。为什么文化偶像们的信仰,差不多都是薇依式的个体的、审美的和神秘的“信仰”。因为薇依式的信仰仍是一个文化的偶像,即信仰的审美化,结果带来信仰的私人化。艾略特称她是“近乎圣徒人格的女性”,又说,“西蒙娜·薇依也许是个已成为圣徒的人”。可能有人看这是褒扬,但在我看来,这是艾略特对一种弃绝教会的个体式的和审美式的盼望与优柔,保持了他英国式的审慎。
真正的审美,发生在与一个天父的世界和好的路上,而不是弃绝的路上。审美是重生的一个果效,而不是对救赎的假冒。我们真正的盼望,也不是独自在天上。而是因着与上帝的和好,回头面向大地上的弟兄。所以审美在本质上是一种团契。三一上帝的位格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同时也必将是对人类审美的祝福和引领。我们不是以一种失败主义和分离主义的姿态,去问“我可不可以听摇滚”,可不可以进入寺庙或看关于藏传佛教的电视节目,或一个基督徒可不可以写后现代风格的小说?我们需要一种真正的信心,一切审美也在地极之内,唯独圣灵,是诗歌、音乐和一切艺术之神;唯独教会,才是当代文化的属灵的赞助人。唯独我们持守的信仰,才能以大能更新世俗的文化,将世界的审美体验与文化创作,带入被上帝所许可的一个高峰。
200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