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之第四诫 当守安息日

—— 小要理问答57-62问

王怡

第四诫

问57:第四诫是什么?

答:第四诫是:「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和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廿8-11)。

略解:这条诫命是关于我们时间的调配,神要我们在七日中的一日,卸下一切的事务来全心敬拜祂。六日工作、一日敬拜,这是神为我们所指定的时间调配方式,而祂所赐给我们的天然之躯也是需要这样的。这条诫命所用的「记念」一词,也让我们知道安息日在这里并不是头一次设立。

问58:第四诫吩咐我们做什么?

答:第四诫吩咐我们,要将神在圣经中所规定的时日都向祂守为圣。特别是七日中要有一个整天向祂守为圣安息日1

略解:安息日是天上光景的象征,是所有时日的模式与典范。每一天都应向神守为圣日,可是因为我们还活在世上,必须从事世务,所以安息日的设立,是为了不让我们的思虑尽都为世事所佔。这原是为人的益处所着想的,如果我们不加以重视,那就是我们自己的损失了。

利十九30;申五12。

问59:神指定七日的哪一日为安息日?

答: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基督复活之前,神是规定七日的第七日为安息日1;基督复活之后,神就规定七日的头一日为基督徒的安息日2,直到世界的末了。

略解:列祖与以色列人的安息日是设在周六,因为这一天,神歇了祂一切创造之工。基督教的安息日则设在周日,因为这一天是我们的救主从死里复活的一天。这个改变乃是根据使徒与早期教会的惯例。

创二2。徒廿7;启一10。

问60:当如何守安息日为圣?

答:守安息日为圣,当在那一整天中有合乎圣洁的休息,连平日正当的世事和娱乐也不可做1;除了必要的和怜悯人的事外,那一天所有的时间都当与众人或个人私下敬拜神2

略解:这个答案教导我们,守安息日的正确方法是:(一)卸下一切世俗的工作;(二) 停止各种娱乐;(三) 参与公众礼拜;(四) 私下敬拜。安息日可以做的工作是必要的工作,例如:无法在周六做、也不能留到周一才做的工作;以及怜恤的工作,也就是若你没有去做就是残忍。

利廿三3。太十二11-12。诗九二1-3。

问61:第四诫禁止我们做什么?

答:第四诫禁止我们推卸或忽略安息日所当尽的本分1,也禁止以閒懒妄用这日,或行那本来为罪的事2;更禁止我们思想、谈论和从事一切不必要的俗务和娱乐3,以免亵渎这日。

略解:这条诫禁止的是:(一)推卸安息日的本分;(二)对安息日的本分掉以轻心;(三)閒懒;(四)犯罪;(五)无正当理由而去从事世务。

玛一13。结廿三38。赛五八13-14。

问62:第四诫附加什么理由要我们守安息日?

答:我们当守安息日,因为神吩咐我们六日内要劳碌做自己一切的工作1;但祂要我们特别尊重第七日,作为祂的日子2,祂也给我们作榜样3,并赐福与安息日4

略解:守安息日的特别理由是:(一)我们在六日内是可以做工的;(二)神要求第七日是特别为祂自己的;(三)神自己在第七日安息;(四)神赐福给这一日。

出卅一15。利廿三3。出卅一17。创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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