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的刑罚

—— 小要理问答82-84问

王怡

问82:人能完全遵守神的诫命吗?

答:不能;从始祖堕落以来,除了耶稣以外,没有人能在今生将神的诫命守得完全1;反倒天天在意念2、言语和行为上4,触犯神的诫命。

略解:神的律法在十诫里简明扼要地摆在我们面前,但问题是:谁能守得完全呢?
答案是:无人守得完全;尤有甚者,我们每一个人每天在思想、言语和行为上都触犯了律法,惟一例外的是耶稣基督、堕落前的亚当,与现今在天上的圣徒。

传七20。创八21。雅三8。雅三2。

问83:所有违背律法的罪都是一样可憎吗?

答:有一些罪会因其本身性质的缘故,或因人累犯而更形可憎;所以有的罪在神眼中就比别的罪更为可憎1

略解:这个答案告诉我们,有些罪因为它们本身性质的缘故,是比别的罪更可憎,例如:触犯神的罪就比触犯人的罪可憎;有些罪则因为是在某些处境之下犯的,就更为可憎,例如:故意犯罪比一时冲动犯罪更可憎。

约十九11。

问84:每一项罪当受什么样的刑罚?

答:每个人每次犯每一项罪,在今世和来世都当受到神的忿怒和咒诅1

略解:「神的忿怒」意指祂对罪所发出的圣洁、公义的不悦;「神的咒诅」意指祂对罪所下的判决。这忿怒与咒诅乃是每一项罪应得的报应,并延及今世与来世。

加三10。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