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之第二诫

—— 小要理问答49-52问

王怡

第二诫

问49:第二诫是什么?

答:第二诫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廿4-6)。

略解:第一诫告诉我们应当敬拜的对象是谁,第二诫则告诉我们当如何敬拜祂。这条诫命告诉我们,不可借任何可见的图像、样式来仿造神,祂是不会接受这种经由人手的敬拜的。神是个灵,我们必须在灵里按着真理敬拜祂。这里也告诉我们,神会将父亲的罪追加在儿女身上。但意思并不是说,儿女必须承担父亲的罪责,而是说这些不守神诫命的父亲所得到的惩罚是:要亲眼看见他们不良的行为对儿女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而守神诫命的父亲则欢喜快乐地得相反的报赏。

问50:第二诫吩咐我们做什么?

答:第二诫吩咐我们要领受、遵从神在圣经中所规定一切有关崇拜的规则1,并保守其纯全与完整2

略解:这一诫吩咐我们:(一)要用神自己指定的敬拜方式;(二)忠于这个方式;(三)不可加添;(四)不可删减。所以,绝不可用私意敬拜。

申卅二46;太廿八20。申十二32。

问51:第二诫禁止我们做什么?

答:第二诫禁止我们用任何图像、样式来敬拜神1,或用圣经所未规定的任何方式敬拜祂2

略解:这一诫禁止我们:(一)以图像、样式来敬拜;(二)用任何其他不是神指定的方式来敬拜。

申四15-16。西二18。

问52:第二诫告诉我们什么理由,使我们遵守这诫?

答:我们当守第二诫,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所以惟独神在我们身上有主权──我们是祂的子民、祂的产业1;并且神切切要我们专心敬拜祂2

略解:我们应该守这诫的特别理由是:(一)神在我们身上有主权──「我是耶和华」;(二)我们属于神──「我是你们的神」;(三)神热心于祂自己的敬拜──「我是忌邪的神」。

诗九五3、7。诗四五11;出卅四14。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