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函】基督徒是一个群体性事件

王怡

 各位被称为基督徒的弟兄姊妹,平安。

最近为《杏花》杂志撰文,讨论会堂的形成对家庭教会和基督国度的意义。《使徒行传》11章26节说,“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因为巴拿巴带着保罗到那里,“他们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会一同聚集,教训了许多人”。

从一开始,“基督徒”就是一个社会学称谓,而不是神学性概念。是外邦人对教会成员不同于其他社群的信念、生活、言行的外在观察的评语,而非教会对其成员“重生得救”的内在判断。因此,一个人虽在内心认信基督,如果他没有受洗成为教会的成员,或虽曾受洗,却远离了教会,没有活在有形教会的圣约群体中,成为其中一分子;他也许是“重生的信徒”,却不是有形教会的成员,或虽然加入了有形教会,却不再是地方教会的成员。因此,他也就不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基督徒”。他甚至在外邦人眼里,也不配与其他“和教会一同聚集”的肢体们,分享“基督徒”这一社会学的“品牌”。

从一开始,“基督徒”就是一个指向有形教会的概念,而非指向信徒个人的道德名片。从地方教会的形成及其与所在社会的关系上说,不是先有“基督徒”,再有“教会”。而是先有“教会”(足有一年时间,一同聚集,公共教导),才有“基督徒”。

从一开始,“基督徒”就是一个与地方堂会有关的概念,是外邦人对属于“教会”这个前所未有的新社群的个别成员的称呼,不是对一个人在其内心、家庭或密室中与基督之生命关系的描述。安提阿教会是五旬节后,耶路撒冷教会的第一次植堂。“基督徒”是地方堂会浮现于异教文化与社会中的产物。当时也有信徒去了其他地方,但首先在安提阿,形成了地方堂会这一完整和外显的信仰生活的社群样式。因此在其他地方,不是没有信耶稣的人,但却暂时没有世人眼里的“基督徒”。

就像我问家里的钟点工,老家有没有“基督徒”?她回答,我们那里没有“基督徒”,只有“信耶稣的”。意思是她家乡可能有许多信徒,也有许多家里的聚会,但还没出现一间“安提阿教会”。

说到底,“基督徒”不是个人英雄主义,“基督徒”是一个群体性事件。所谓基督徒,就是与众圣徒一起领受主爱长阔高深的、某间地方堂会的会友。没有所谓“属肉体的基督徒”和“属灵的基督徒”之分,也没有所谓“信徒”和“门徒”之分。不是主的“门徒”,就不是基督徒。顾名思义,“门徒”就是经常出入教会大“门”的信徒。“进门”崇拜上帝、“出门”传扬福音;“进门”接受牧养,“出门”作光作盐;“进门”圣徒相通,“出门”殷勤作工。成为基督徒,不但是蒙召走入了一个属灵的、象征意义上的“恩典之门”,即基督用他死而复活的永恒生命为选民敞开的“羊的门”;也是在血肉的、日常的信仰生活中,经过地方堂会那道真实的、由榉木或铁皮制作的大门。

“会堂”不只是一栋建筑,会堂是圣徒相交的场所。会堂意味着圣徒群体的公共性的记忆和形象,就是那些委身其中的会友的位格内涵的集合。会堂彰显地方堂会的大公性,而摆脱了私宅的临时性、个人性和偶然性对于圣约群体生活方式的影响。因此在会堂的转型中,家长制、夫妻店、世俗化的团契方式或封闭型的俱乐部模式,都难以维持。会堂不只是传福音的结果,会堂本身就是对福音的宣告和表达。会堂是看得见的山上之城,虽然会堂并不真像世俗政权的使馆一样,被政府视为另一个国家的领土。但当你们作为圣灵的殿,使用会堂作为内心信仰的一种外在的福音性彰显时,就向这个世界和这座城市彰显了,什么才是真正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因为另一个看不见的基督国度的主权,在这看得见的居所内被承认和顺服。

愿父的国在每一间转型的堂会降临,愿父的旨意行在中国每一间地方堂会,如同行在天上。

有幸与你们同称为“基督徒”的弟兄王怡

201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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